山西淘汰落后产能优扶劣汰 为先进产能腾出空间 |
| 时间:2010-08-11 10:16:22 来源:中国 山西门户网站 作者: |
摘要:只有淘汰落后产能,才能为先进产能腾出市场空间,才能改善产品结构;才能缓解产能过剩矛盾。
“落后产能是能耗过高、环境污染的源头。淘汰落后产能是实现节能降耗目标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手段,也是解决山西能源消耗结构性矛盾的关键。”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洪发科说。
6月7日,山西省公布了今年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炼铁产能1039万吨、炼钢20万吨、焦化502万吨、电石铁合金20万吨、水泥670万吨、造纸9.6万吨、小火电108.85万千瓦时、化纤3万吨。
减量置换,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手段
今年初,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晋汇南白水泥公司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核准的批复,前提是淘汰忻州市南白水泥厂、定襄县官庄水泥厂等14户企业85万吨生产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大的落后产能。
“上大压小、等(减)量置换、扶优汰劣是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一个重要手段。这个新项目的综合电耗为92千瓦时/吨,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处处长李志松说。
大同冀东水泥公司新建两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水泥耗水由原来的1.17吨下降到现在的0.29吨,降低80%多,耗煤由原来的每吨230公斤下降到现在的110公斤,降低了50%多。同时,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5.66万吨;利用高温废气还实现了余热发电,节约电费6500多万元。
统计显示,“十一五”以来,山西省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1795万吨,淘汰水泥熟料落后产能1080万吨。据测算,山西省仅通过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一项,3年来累计减少能源消费175万吨标煤,减少烟尘排放1.4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8万吨。
淘汰落后产能为新上转产转型项目提供了市场容量和发展空间,促进了山西省水泥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水平的提升:水泥行业新型干法水泥比例由“十五”末期的20%提高到2009年底的58%。
经济补偿,加快淘汰步伐
2007年起,山西省共安排淘汰落后产能补偿及奖励资金24.37亿元,关停淘汰水泥落后工艺生产设备约310台套。山西省规定,2009年9月30日起,新建水泥项目或扩建水泥项目,必须实行等量或超量置换;凡列入山西省水泥淘汰落后产能三年计划内的落后产能,均可按5元/吨水泥的标准有偿置换给新建水泥项目或扩建水泥项目,有窑企业将熟料产能按1.4系数折算成水泥产能。同时,根据《山西省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山西省有窑企业按照熟料产能补偿,每1万吨熟料补偿30万元;水泥粉磨企业按照水泥产能补偿,每1万吨水泥5万元;无证企业给予适当的拆除费,有窑企业60万元,粉磨企业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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